为进一步推动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统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2021年5月,市国资委制发《泉州市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明确划定所出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的统计范围及报送时间,有利于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准确、完整掌握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信息。
《通知》要求各所出资企业以反映审计工作成效,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导向,对照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等有关审计文书所述内容,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成果进行数据化统计,极大提升了泉州市国资委信息收集的及时性、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日常监管的有效性。
《通知》的出台,有利于指导内审机构健全完善,通过定期摸底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情况,针对性督促指导所出资企业调整集团本部“三定”,实现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和内部审计集团统一管控,构建具有复合专业背景、资历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有利于督促内审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汇总各所出资企业定期报送的内审工作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监督计划执行进度,及时沟通协调计划执行问题,督促所出资企业按既定审计项目计划如期保质完成审计任务;有利于审计成果的及时运用。通过随审计报告一并报送的审计项目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审计发现问题数量金额、审计建议意见及问责建议、向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移送或报告案件线索情况等信息,为市国资委各科室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指导所出资企业完善内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