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泉州市国资委。
二、申请单位
有成功完成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编制案例的咨询机构,本公告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请。
三、编制内容
“十四五”期间泉州市国资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以及保障措施等(具体见纲要编制指南),主要有:
1.对照泉州市国资委“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总结评估“十三五”时期泉州市国资委及所属国资国企发展的现状、成绩、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十四五”时期泉州市国资委及所属国资国企的优势、劣势以及内外部机遇和挑战;
3.紧密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泉州市国资委及所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思路方向及重要任务,结合泉州市国资委及所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国资国企发展的具体举措。
四、编制要求
1.编制承担单位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编制组,紧密结合泉州市国资委及所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开展研究,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五年承担过设区市及以上课题,特别是有国内知名专家参与,熟悉泉州市情况。承担过泉州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编制负责人。
4.编制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5.编制组必须参加泉州市国资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规划纲要编制成果。
6.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五、申请期限及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7:30(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泉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quanzhou.gov.cn/)或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hyweb/qzguozi/index.do)下载《编制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编制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编制申请书》(一式十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泉州市国资委“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5.组织评审:泉州市国资委将组织专家从研究方案、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编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泉州市国资委网站或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公告信息,并于2020年8月1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编制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泉州市国资委签订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
2.阶段性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0年9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提纲和《泉州市国资委“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做强国资国企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于11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初稿,泉州市国资委将对中期报告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编制项目,委托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3.编制评审。承担单位应在阶段性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1年1月20日前提交编制最终成果。泉州市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
七、编制经费
编制工作经费5万元。通过纲要编制阶段性成果评审后,市国资委支付60%编制费用;通过纲要编制最终评审后,泉州市国资委支付剩余款项。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08室(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延龄;联系电话:0595-28008995;电子邮箱:2800899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