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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公开遴选“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机构的公告
文章来源:市国资委发改科 [2020-07-24 18:01] 【字体:

  泉州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泉州市国资委。 

  二、申请单位 

  有成功完成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编制案例的咨询机构,本公告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请。 

  三、编制内容 

  十四五泉州市国资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以及保障措施等(具体见纲要编制指南),主要有 

  1.对照泉州市国资委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总结评十三五时期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发展的现状、成绩、经验及存在问题; 

  2.分析十四五时期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的优势、劣势以及内外部机遇和挑战; 

  3.紧密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思路方向及重要任务,结合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国资国企发展的具体举措。 

  四、编制要求 

  1.编制承担单位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编制组,紧密结合泉州市国资委所属国资国企发展实际开展研究,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五年承担过设区市及以上课题,特别是有国内知名专家参与,熟悉泉州市情况。承担过泉州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编制负责人。 

  4.编制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5.编制组必须参加泉州市国资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规划纲要编制成果。 

  6.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五、申请期限及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073117:30(以邮戳时间为准)。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泉州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quanzhou.gov.cn/)或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om/hyweb/qzguozi/index.do)下载《编制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编制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编制申请书》(一式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泉州国资委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5.组织评审:泉州市国资委将组织专家从研究方案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编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泉州市国资委网站或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公告信息,并于202081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编制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及时与泉州市国资委签订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 

  2.阶段性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09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提纲和《泉州市国资委十四五时期深化改革做强国资国企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于11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初稿,泉州市国资委将对中期报告进行评审,对评审不合格的编制项目,委托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3.编制评审。承担单位应在阶段性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1120日前提交编制最终成果。泉州市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 

  七、编制经费 

  编制工作经费5万元。通过纲要编制阶段性成果评审后,市国资委支付60%编制费用;通过纲要编制最终评审后,泉州市国资委支付剩余款项。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708(邮编:362000 

  联系人:李延龄;联系电话:0595-28008995;电子邮箱:28008995@163.com 

  

    附件1.泉州市国资委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申请书 

        2.泉州市国资委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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