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及相关权属企业简介
1.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本 100 亿元,为市国资委100%控股的市属国有企业。泉州金控集团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宗旨,立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金融综合服务、产业载体投资运营”三大业务平台,努力构建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创投、资产管理、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担保、小贷、典当及产权交易中心等在内的多牌照、多功能综合金融服务商,业务领域涵盖产业投资、金融服务和实业运营等,致力于打造一流的金融、产业、园区综合投资运营集团,助力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2.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注册资本53378万元。公司作为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市属工交、流通、城市公用企业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主要从事投资、改造、参股、控股、租赁、转让、承包等业务。
3.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系由原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外经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公司在大力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和进出口贸易的同时,积极开展房地产开发、对外投资等业务,并提供近海和远洋渔工。对外派遣劳务人员和船员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澳门、香港、新加坡、台湾、日本、韩国、挪威等地。进出口贸易产品包括机械化工、箱包玩具、陶瓷工艺、树脂礼品、食品酒类、电子汽配、五金矿产、医疗器械、建筑材料等。公司先后获得原国家外经贸部外经行业最高奖“五星奖”、省市政府和商务部门的“对外经济合作先进企业”、全国“对外劳务合作综合业绩前十名企业”等荣誉。
4.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51年10月,注册资本6.01亿元,是一家具有国家特级资质的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设计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及地基与基础、钢结构、土石方、建筑装修装饰、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同时具备国外工程项目承包资格,是一家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安装、地基基础、路桥施工、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建筑材料试验检测、装配式建筑研产、工程咨询服务等经营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实体。
5.福建省集英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泉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2009年组建集团公司,2012年改制成为市属国有企业,目前一、二、三级企业共37家,是中保协高端物流联运专委会八大成员之一,系集金融守押、城市安保、城市物业,高端物流、金融外包一体化服务、档案科技、城市商务会展中心、城市游乐园,殡葬陵园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多元服务型企业集团。
6.泉州市闽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闽侨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48万元,国有股权占比76.51%。2019年11月划入泉州金控集团。经营业务主要为对担保业、典当业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投资及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及典当贷款、委托贷款等类金融业务。现有下属7家企业:闽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闽侨实业典当有限公司、闽侨融资担保股份公司、厦门市百侨典当有限公司、上海思亮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双侨物流公司、泉州市多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7.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50亿元,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吸引投资机构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和创新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成立至今,产业基金实收资本10.07亿元,累计对外投资11.04亿元,参股设立7只子基金及直投项目2宗,投资领域覆盖集成电路、信息科技、高端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8.泉州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公司以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特殊资产专业服务机构为发展目标,核心业务为收购、管理与处置不良资产,同时积极发展合作收购债权、受托清收债权、股权投资等业务。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业务模式,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手段, 致力于成为优秀的资产端、资金端、处置服务端。
9.泉州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定位于泉州市产业项目投资运营平台,以项目带投资,充分发挥重大产业项目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重点围绕我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着力打造我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融资平台,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10.泉州市开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主要经营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股权投资,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项目投资,以及创业投资等国有资本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其他相关自主经营业务。公司在持续推进办公、商业、住宅等物业租赁的基础上,目前正在积极拓展长租公寓、精品商务酒店、豪华酒店以及创业园区等投资项目。
11.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金5亿元,定位于打造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公司始终秉承“服务实体经济、扶持中小企业”的初心,提供担保增信服务,践行国企担当的“双担挑”职能,坚守“政策引导、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服务为本”的经营理念,聚焦支小支农主业,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主体贷款、履约和融资等提供优质、优惠的担保服务,努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助推优化营商环境。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为上千家中小微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服务近40亿元。
12.泉州市金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9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以泉州地区的主导产业与特色产业作为主要业务方向,对接整合泉州地区产业供销系统资源,通过降低全产业链成本、提升全产业链效率,打造多产业的智慧化供应链服务平台,支持当地生产型企业的转型发展。
13.泉州市金同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公司成立以来,结合泉州市产业结构,围绕新兴产业布局,通过直接投资、参投基金等多种投资形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公司业务领域涵盖节能环保、高端化工、清洁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投资规模和投资领域,紧抓机遇,努力打造成为区域领先、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专业投资公司。
14.泉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以“基金+直投”的投资形式,致力于孵化具备创新价值的高新技术企业,目标是成为泉州市具有影响力的专业化、市场化的股权投资机构。泉州创投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私募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致力于积极引导基金投向泉州市本土高新技术企业,加大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对接力度,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15.泉州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作为市级唯一国有置业担保机构,公司以提高中低收入者购买自用住房能力、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为己任,提供各类住房贷款担保及相关配套服务,为买卖双方搭建起安全桥梁。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深化与银行、线上房产交易平台、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房产中介等机构的合作,初步形成了以中心市区为核心,逐步覆盖晋江、石狮、南安、惠安等县(市)的客户服务网络,着力打造集“网签、资金监管、贷款担保、权证代办、贷款代办”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效的服务。
16.泉州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致力于高标准打造泉州市创新创业广场,建成集专业孵化、人才与资本对接、公寓办公、商务配套为一体的全功能创业孵化生态圈,建成具有我市产业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都市产业园样本工程。主要从事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及运营以及资产管理、产业服务、投融资咨询等业务。
17.泉州市金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是经国家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现为泉州金控集团下属一级权属企业,是集团金融板块的重要业务平台之一。公司以金融服务实体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畅通内循环的国家大战略,利用融资租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独特优势,重点拓展泉州本地市场,积极对接企业转型升级所带来的融资租赁需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促进产业政策落地、推动客户效益价值共长。
18.福建省泉州市金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是经福建省经贸委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控股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作为金控集团金融服务板块的重要平台之一,公司坚持“依经营、诚信至上、便捷高效、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低息、灵活、便捷”的优势,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满足企业和个人融资资金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打造普惠小贷品牌,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19.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9年5月由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有性质企业,隶属泉州金控集团。公司以产权交易为核心,集各类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市场化平台,是全国产权交易行业最高的AAA级信用评级产权交易机构;是泉州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资本要素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加快平台创新升级,形成了健全的交易规则,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先进的网络交易系统,广泛的信息发布渠道,丰富的投资人信息库,已是泉州乃至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考核面试招聘
泉州金控集团及权属企业本次计划以考核面试招聘的方式招收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如下:
(二)考试招聘
泉州金控集团及权属企业本次计划以考试招聘的方式招收工作人员163名。具体岗位如下:
备注:
1.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括2020年未就业毕业生;
2.对于境外院校的毕业生,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对应学历;岗位要求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对应的境外院校必须为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ARWU、THE、QS)之一最新发布的前300名以内;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以199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为计算口径,以此类推;
4.涉及工作经历计算的,以2021年8月31日为截止日计算;
5.涉及岗位招聘专业要求的,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设置,境外院校开设的专业不在该目录内的,由集团认定。
三、应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6月26日8:00至7月6日16:3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考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后上传附件: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岗位8、14、15、18、23、36、39、41、43、44、45、46、47、48、49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可提供学校盖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5)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均可);
(6)人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日期为2021年5月之后),上述六项报名材料请按序号整理成6份PDF文件上传。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泉州金控集团人力资源部:0595-22590620;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分部:0595-28073035。
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7日8:00至7月13日16:30。报考者补充材料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6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查。集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集团报请国资委批准后开考。
3.初试。第三方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入围初试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笔试,由第三方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在泉州市国资委网(gzw.quanzhou.gov.cn)及泉州金控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查询。
4.复试。以考试形式招聘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有免笔试人员,则额外增加复试名额。以考核面试形式招聘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者均进入复试。各岗位初试成绩均不带入复试,复试为半结构化面试。考生复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视为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复试成绩高于70分的应聘人员少于拟聘人数,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5.社会调查。各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人员名单,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人事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计生、综治等情况。
6.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要求,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7.入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理。体检是否合格以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结论为准。
8.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9.办理入职。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考生放弃录用资格,是否递补录取,由集团研究决定。
六、有关事项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续聘;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3.应届毕业生经应聘并录用的,入职时应取得相应要求的学历证书。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后果个人自负。
6.公开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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