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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国有产权(资产)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市国资委 [2020-06-01 15:55] 【字体:
 

申报主体

所出资企业

申报材料

(一)关于产权(资产)转让、划转的请示。

(二)产权转让的有关决议文件

(三)产权转让方案

(四)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必要性以及受让方情况

(五)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产权转让协议

(七)转让方、受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证)

(八)产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意见书

)其他必要的文件。 

 

办理依据

《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定》(泉国资资本[2019]98号)

相关表格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责任科室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办理期限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备注

企业以正式文件行文的,附一式两份,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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