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201-2601-2022-00098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企管科 | 文 号 | 泉国资党委〔2022〕120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11-08 | ||
标 题: |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蔡伟忠等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蔡伟忠等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
泉州城建集团党委:
你集团党委《关于蔡伟忠等同志兼免职的请示》(泉城建党〔2022〕107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蔡伟忠同志不再兼任泉州城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杨钊同志兼任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不再兼任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泉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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