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201-2601-2023-00005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企管科 | 文 号 | 泉国资党委〔2023〕1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02-13 | ||
标 题: |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嘉斌等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嘉斌等同志兼免职的通知 |
你集团党委《关于张嘉斌等同志兼免职的请示》(泉水务党委〔2023〕8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张嘉斌同志不再兼任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张威娇同志兼任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水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不再兼任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泉州水务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泉州市南渠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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