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201-2601-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企管科 | 文 号 | 泉国资党委〔2023〕4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03-28 | ||
标 题: |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刘庆南等同志不再兼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同意刘庆南等同志不再兼职的通知 |
泉州金控集团党委:
你集团党委《关于刘庆南同志不再兼职的请示》(泉金控党〔2023〕25号)、《关于叶新毓同志不再兼职的请示》(泉金控党〔2023〕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
刘庆南同志不再兼任泉州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叶新毓同志不再兼任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委员、执行董事,泉州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泉州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泉州市外走马埭围垦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泉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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