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0200-2020-00093
- 备注/文号:泉国资发改〔2020〕163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发改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4
各所出资企业:
为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发挥专家在工程、法律、经济、审计、资产评估等领域的作用,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效益,在征集各所出资企业投资评审专家的基础上,结合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我委筛选311名专家建立市国资系统企业投资评审专家库(详见附件),并委托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进行日常管理服务。
各所出资企业要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落实专家评审制度。企业在投资项目聘请评审专家时,原则上优先从市国资系统企业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聘用,并采取回避制度,专家不得参与本企业集团的投资项目评审;若专家库中的专业不能满足企业投资项目评审要求的,企业可另行自主联系、聘用库外专家。
泉州市国资委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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