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0201-3000-2018-00010 主题分类 资金信息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办公室 文 号 国资预决算信息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2-08
标 题: 2018年泉州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18年泉州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泉州市国资委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8 18:30 来源: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8年度




 泉州市国资委预算


 


目录 

    

  2018年度国资委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国资委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泉州市国资委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指导和监督县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所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八)负责所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计生、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国资委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科)室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机关运行费 

27 

2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国资委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重大项目带动,推动国资集团公司成形成势。围绕泉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推进城建、文旅、金控、交通发展、水务等5家市属国资集团公司投入运作、发挥效用。做民生,致力补齐民生短板,在水务、综合交通提升行动等民生领域发挥保障作用。水务集团要整合市县两级和较大规模镇级供水企业,通过合作来解决县级供水企业既有问题。交通发展集团要完善交通网络体系,推动综合交通枢纽站、泉厦漳城市联盟路等项目建设,加快兴泉铁路、福厦客专等对外通道建设,进一步打通环湾“大动脉”。做开发,在城市双修、古城保护和新区开发等基础设施领域发挥支撑作用。城建集团要承担新城开发重任,围绕三大片区建设,启动法石-蟳埔片区改造,推进城东南滨江片区整体开发以及北峰西华洋片区改造。文旅集团要抢抓申遗效应,集中力量打造古泉州(刺桐)史迹旅游品牌,全力抓好东亚之窗、美食城等项目,力促旅游经济和城市形象双提升。做实业,在我市战略性产业进入发挥引领作用。金控集团要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多形式参与打造以省晋华集成电路为龙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要为泉州“芯谷”建设成为国际领先的化合物半导体专业园区提供资金支撑。做金融,在金融领域发挥撬动社会资本作用,全面提升国企融资能力。金控集团要积极开展金融类股权投资,进一步优化升级金融控股发展格局;城建集团通过整合重组做大资产规模、增加经营现金流、注入新的城建类资产资源等形式,力争打造成全市首家资信评级达AAA级的市属国企。 

  (二)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构建国资监管新体系。持续攻坚突破、注重总结提升,加快形成具有泉州地方特色的国资监管体系。推进“1+N”体系建设。抓紧出台《关于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文件,为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加快泉州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转职能转变方案的出台;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调整、精简、优化监管职能,将强化出资人监管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与搞活企业相结合,将整合监管职能与优化机构设置相衔接。探索新的国企监管方式。启动泉州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试点工作,组建外派监事会,并着手起草外派监事会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企业内设监事会,形成监督合力,力争早日解决以往过分依赖事后监管,对风险缺乏预研、预判和及时防控的问题,推动国有企业规范管理。推动非经营性资产转变。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实体,其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转为经营性资产,并集中统一监管。创造更好的营企环境。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资源倾斜,帮助国企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建立起国企承担项目、投融资、公共服务任务的购买服务和补偿机制,提升国有资本运作能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泉州市国资委收入预算为555.11万元,比上年减少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3人,相应引起的工资总额增长及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5.1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99.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5.11万元,比上年减少13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50万元,公用支出88.57万元,项目支出110.48万元。 

  此外,泉州市公交公司专项补助资金12000万元,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企业。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55.11万元,比上年减少1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3人,相应引起的工资总额增长及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医疗26.10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委在编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保支出4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社保费用支出。 

  (三)行政运行266.36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委在编人员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10.48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及国企改革经费、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企业内审工作经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工作经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经费、办公设备更新经费支出等。 

  (五)此外,泉州市公交公司专项补助资金12000万元,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企业。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5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地市国资监管机构来我委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万元为预算数,实际实发时再据实列支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泉州市国资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7万元,比2017减少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引起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泉州市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国资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度国资委预算公开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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