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0201-3000-2018-00066 主题分类 资金信息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统评科 文 号 泉国资统评〔2018〕344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7
标 题: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11:09 来源:市国资委统评科

  各所出资企业: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满足经营决策和国资监管需要,根据《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暂行规定》(泉国资统评〔2007148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现就做好所出资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及报表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财务决算工作水平 

  财务决算是对企业财务资源和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性反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工作责任,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为决算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建立财务部门牵头,投资、规划、产权、考核、薪酬、内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持续优化财务决算编制流程,创新编制方法,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决算审核力度,建立层层负责的报表质量责任体系,采取集团会审、交叉互审等方式,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业务财务指标衔接一致,重点关注报表封面信息、波动异常的财务指标及非财务指标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合理性,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四是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复核,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强化闭环管理,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五是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优化流程设计,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屡查屡犯。 

  二、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行为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是所有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各企业在编制财务决算报告过程中,要严格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要及时修订完善集团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制度,统一核算标准,规范新要素、新业务和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要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工作,梳理集团各级子企业、各类机构,厘清股权架构,以控制为基础规范确定报表合并范围;要认真盘点各类资产底数,做好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清查,加强内部交易和往来款项核对;要规范确认收入、成本、费用,严格公允价值计量与核算,合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要规范期初数调整,确因合并范围变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调整期初权益的,应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逐项披露调整内容、金额及原因等。企业不得通过虚构交易、循环交易等方式人为做大收入规模;不得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费用;不得通过擅自变更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滥用会计差错更正、随意调整合并范围等方式人为调节经营成果;不得通过公允价值计量、资产重分类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或转回等人为调节利润。 

  三、把握准则要求,做好工作衔接与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1 1 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套期会计》等。各企业要组织有关子企业做好施行新准则的各项工作,研究修订相关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评估全面施行新准则对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 

 2018 年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考虑到所出资企业集团层面分阶段实施新修订准则的实际情况,《2018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兼顾了尚未执行、已执行新修订金融准则或新修订收入准则企业的填报要求,各企业要组织有关子企业按照准则适用要求分类编制财务报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企业按照新修订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并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四、深化分析运用,深度挖掘财务决算数据价值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成果,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揭示经营短板,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经营绩效持续改善,促进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利用好财务决算的清查盘点功能,针对子企业(分支机构)清理发现的问题,优化产权管理级次,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及时处置无效投资,有效维护国有权益;针对资产清理发现的问题,加强销售与采购管理,落实销售与收款责任,促进资金流转与回笼,增强经营活动收现能力;针对业务清理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业务模式与经营策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高风险业务规模,防范经营风险与经营损失。二是围绕制约企业提质增效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重要指标、重点企业、重大事项的专项分析,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三是及时为集团投资、规划、产权、考核、薪酬等部门提供数据服务,不断拓展数据应用领域,充分发挥数据价值。 

  五、突出重大事项,做好财务决算备案工作 

 (一)各企业应在认真梳理企业户数的基础上,按照树型结构做好财务决算企业权属境外子企业应当按照集团统一的会计政策调整编报,纳入决算合并范围。因全级次报送、企业整合重组或其他原因导致当年度财务决算合并范围与上年度不一致的,应对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分级次进行说明。对本年度拟不纳入财务决算合并范围的权属企业应逐户进行说明,并在财务决算说明中披露。对于部分企业存在应纳未纳、且未经备案批准的子企业,各有关企业应抓紧整改,严格按规定、按级次将其纳入2018年度决算合并范围。 

 (二)各企业应将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在财务决算说明中披露,并报市国资委备案。披露和备案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当年发生的改革改制、重大投融资、整合重组、收购兼并、资产处置与转让、重大诉讼、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消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接收脱钩企业清产核资情况等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各企业应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财务决算审计,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其要求提供账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六、落实编报责任,按时报送财务决算相关材料 

  各企业应于201938日前将本集团合并财务决算报表、所属子企业分户报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送市国资委统评科。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一)企业集团及集团所属二级子企业应报送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含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集团所属全部级次子企业都应当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其中: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及所属重要子企业(如金融子企业等)应报送财务决算报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其他子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电子文档,有条件的企业可要求全级次报送会计报表附注等材料的电子文档。 

  各企业在报表编制、软件操作和数据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统评科联系。联系人:肖毓,联系电话:28008993,电子箱:28008993@163.com                                  

    

    

                              泉州市国资委 

                             20181226

附件: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所出资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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