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30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泉国资办函[2015]6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精神,编制本年报。本年报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泉州市国资委网站(www.qzgzw.gov.cn)上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国资委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楼,邮编:362000,电话:28008990,邮箱:qzgzysqgk@163.com)。
一、概 述
2014年,泉州市国资委严格依照《条例》、《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充分发挥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明确主要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制定了《泉州市国资委2014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别从“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的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机制建设和载体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四个方面明确今年八项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修订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落实人员机构。由委领导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审定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本委办公室(兼职人员3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功能。一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网上意见箱、咨询投诉等在线互动功能,不断畅通与群众实时沟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介绍国资监管工作动态,并围绕中心工作,新增“国资文明”、“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生产”等专题;在地址引导栏设立了“通知公告”、“国资概况”、“国资监管”、“党建之窗”、“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等十个栏目,及时编发有关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方面的中央、省、市三级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随着市国资委官方网站社会影响力的逐步增强,截至12月31日,网站累计访问373万人次,采编和上载工作动态等信息2212条,其中2014年以来上载信息556条。二是完善留言收集、处理、反馈机制,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通过市国资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效能监察邮箱”、“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咨询投诉”等互动栏目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2014年共答复办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1条,公众留言咨询20条。
(三)加强工作督导,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公开了国资国企业改革工作动态、2013年泉州市国资委决算说明、2014年泉州市国资委预算说明、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2014年月份经济运行情况等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厂务公开工作,促进和谐国企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泉国资委纪[2008]4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的意见》(泉国资委纪[2010]17号),从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考评等方面予以规范,进一步拓宽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三是督促民生领域国有企业做好相关民生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求做好涉及交通运输、自来水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如收费标准、依据,运价、水价调整,停水、停运和运量调整等信息的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本委坚持服务监管企业、方便监管企业的原则,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历年累计2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历年累计5条,占1.8%);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0条(历年累计19条,占6.9%);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11.2%(历年累计11条,占4.0%);工作动态类信息61条,占87.4%(历年累计236条,占87.1%);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1.4%(历年累计6条,占2.2%)。
(三)公开形式
结合市国资委机构特点和工作实际,目前主要通过在本委网站发布、报送市档案馆供公众查阅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委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信函申请数1件,网络申请数2件,主要内容为申请公开“2013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房产出租信息”、“泉州市国资委2014年的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4年度答复3件,待答复件数0件。在3件答复中,2件为“同意公开”,另1件因申请公开6项政府信息,部分申请事项“同意公开”,部分申请事项“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未对社会公众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被提起行政诉讼数1件,历年累计1件;2014年度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均为0件,历年累计0件。
其中,2014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具体情况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董某某不服《泉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于2014年6月30日向泉州丰泽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泉州丰泽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9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2014年10月28日判决驳回董某某的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受限于人员编制,市国资委未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公开情况说明:按照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市国资委主要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和数量较少。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70 |
27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70 |
27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4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 |
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3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4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1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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