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半年度房产出租情况的报告办事指南
来源 :市国资委
时间:2020-06-01 16:22
浏览量:
申报主体 |
所出资企业 |
申报材料 |
关于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半年度房产出租情况的报告 |
办理依据 |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房产租赁行为的实施意见》(泉国资产权〔2012〕398号)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责任科室 |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
办理期限 |
无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备注 |
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1月中旬前报告。 企业以正式文件行文的,附一式两份,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