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新设方案制定和重组方案审核办事指南
来源 :市国资委 时间:2020-06-01 16:55 浏览量:
 

申报主体

所出资企业

申报材料

(一)请示文件。

(二)新设方案或重组方案。

(三)设立或重组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

相关表格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责任科室

泉州市国资委发改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08,联系电话:0595-28008995。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办理期限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备注

企业以正式文件行文的,一式两份,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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