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购买公务用车的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市国资委
时间:2020-06-01 16:27
浏览量:
申报主体 |
所出资企业 |
申报材料 |
(一)《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 (三)企业近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四)新设立企业购置新车,应附单位设立和机构人员核编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 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皆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
办理依据 |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规范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管理的通知》(泉国资产权〔2018〕192号) |
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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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
办理期限 |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备注 |
无 |
附件: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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