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国有产权(资产)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市国资委
时间:2020-06-01 15:55
浏览量:
申报主体 |
所出资企业 |
申报材料 |
(一)关于产权(资产)转让、划转的请示。 (二)产权转让的有关决议文件。 (三)产权转让方案。 (四)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必要性以及受让方情况。 (五)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产权转让协议。 (七)转让方、受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证)。 (八)产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意见书。 (九)其他必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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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泉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规定》(泉国资资本[2019]98号)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责任科室 |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
办理期限 |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备注 |
企业以正式文件行文的,附一式两份,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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