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与央企国有产权置换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市国资委 时间:2020-06-01 16:03 浏览量:

申报主体

所出资企业

申报材料

(一)关于置换的请示及相关决策文件

(二)置换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置换双方签订的置换协议

(四)资产评估备案表。

 

办理依据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1〕121号)

相关表格

泉州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责任科室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办理期限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备注

企业以正式文件行文的,附一式两份,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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