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与央企国有产权置换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市国资委
时间:2020-06-01 16:03
浏览量:
申报主体 |
所出资企业 |
申报材料 |
(一)关于置换的请示及相关决策文件。 (二)置换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置换双方签订的置换协议。 (四)资产评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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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1〕121号) |
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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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
办理期限 |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备注 |
企业以正式文件行文的,附一式两份,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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