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1200-2018-00055
- 备注/文号:泉国资企业〔2018〕272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企改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9
各所出资企业:
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8〕14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系统企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立即行动,周密部署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极其引发火患。特别是“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尤为突出。各所出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深刻吸取火灾事故的规律特点和经验教训,认真研判本企业冬春季消防工作特点,科学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认真排查,整改落实
各所出资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本企业消防重点环节、薄弱环节,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月20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详细登记造册,跟踪落实整改,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宣传,落实防控
各企业要大力开展以今冬明春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教活动,充分利用横幅、楼宇LED屏幕、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各企业要按照消防法规和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增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着力提高企业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冬春季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企业火灾防控能力。
各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9日前报送;12月起,每月23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国资委
2018年1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