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1200-2019-00018
- 备注/文号:泉国资统评〔2019〕74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统评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7
5月26日市交发集团公司权属市泉运集团惠安分公司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企业要克服麻痹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举一反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涉事的企业及所属的集团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2.经研究决定,市国资委5月14日布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延期至6月15日。各企业要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结合前阶段排查的风险防控点,针对当前特殊极端天气频发、进入汛期等实际,重点抓好公务车出行、工程车辆、交通运输、施工工地、出租物业、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储油罐、危旧房屋和住宅等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做到清零销号。同时,市国资委处级领导将按照安全生产重新分工的挂钩联系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各企业要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持高度敏感,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适时向职工发布预警通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信息报送。
4.各企业要结合6月份即将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素质。
泉州市国资委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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