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2500-2018-00006
- 备注/文号:泉国资政治〔2018〕23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政治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19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立泉州市国资企业协会的批复
来源:市国资委政治部
时间:2018-01-26 19:24
泉州市国资企业协会筹备组:
你组报送的《关于成立泉州市国资企业协会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协会章程草案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机构负责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经审查,我委认为协会的筹备组建工作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委愿意作为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领导机关。同意成立登记泉州市国资企业协会的申请,并将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协会行使监督管理职责。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向市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在今后的活动中接受我委的指导和监督。
泉州市国资委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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