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0300-2023-00082
- 备注/文号:泉国资办〔2023〕232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8
本委各科室:
根据《2023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3〕2号)和《2023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泉直政府效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泉州市国资委绩效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国资委
2023年9月28日
2023年度泉州市国资委绩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根据《2023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3〕2号)和《2023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泉直政府效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黄金顺担任,副组长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汪亚彬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委机关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
二、实施步骤
根据《2023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2023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市国资委绩效工作将采取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3年9月11日前,制定《2023年度泉州市国资委绩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稿,9月底前同组互审,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报市人社局批复。
(二)推进公布实施。2023年9月底前,批复后《方案》通过本委网站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并认真组织实施。10月21日前,制定市国资委机关内部绩效工作方案,并报市直政府绩效办。
(三)配合开展评议。2023年9月至12月,配合开展领导评议和公众评议。
(四)开展自评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各责任科室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做好同组互评、集中考评和内部考评准备工作,同时报送正向激励材料。
(五)参与集中考评。2023年1—2月,按照市效能办、市直政府绩效办统一部署,做好绩效同组互评、集中复评、实地考评和同类复核工作。
(六)配合察访核验。配合做好市效能办牵头开展的察访核验活动。
(七)落实整改措施。全市绩效结果通报后,认真对照评估结果,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开展绩效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工作部署,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化思想认识,更加重视绩效管理过程,切实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基本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完成。
(一)严密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根据职能职责需要完成的其他重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定期调度等制度,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分管科室目标任务的组织协调,各责任科室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限。
(二)完善督办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目标工作台账,每季度研究分析绩效考评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跟踪调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对市国资委目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科室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按照反馈情况认真加以整改。对绩效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科室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放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上,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研究绩效管理的新办法,健全完善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注重绩效、讲求绩效、创造绩效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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