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0300-2024-00075
- 备注/文号:泉国资办〔2024〕197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2
本委各科室:
根据《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4〕2号)和《2024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泉直政府效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泉州市国资委绩效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国资委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度泉州市国资委绩效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聚焦“大拼经济、大抓发展”,深入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根据《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4〕2号)和《2024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泉直政府效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黄金顺担任,副组长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汪亚彬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委机关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国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
二、考评对象
泉州市国资委。
三、考评内容
绩效目标考评内容,包括职能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和平安建设成效。
(一)职能工作目标
1.重点工作目标。市国资委主要根据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市委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和“项目创优年”“抓城建提品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文旅+”“聚侨引侨和泉商回归”等行动方案及推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开展新时代山海协作、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来设定重点工作目标指标。
2.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根据市国资委“三定”职能职责应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来设定常规工作目标指标。
3.动态工作目标。市国资委绩效方案印发后,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和市委、市政府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可列为动态工作目标,但不得与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交叉重叠。
(二)行政能力目标
主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方面,来设定行政能力目标指标,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开展奖惩等方面情况。
(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
主要内容是市国资委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四)平安建设成效
主要内容是市国资委的平安建设情况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根据《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泉效综〔2024〕2号)和《2024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单位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泉直政府效办〔2024〕2号),市国资委绩效工作将采取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7月10日前,制定《2024年度泉州市国资委绩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稿;7月19日前,开展绩效方案同组互审;7月26日前,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报市直政府绩效办(市人社局)批复。
(二)推进公布实施。批复后《方案》通过本委网站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并认真组织实施。8月15日前,制定市国资委机关内部绩效工作方案,并报备市直政府绩效办(市人社局)。
(三)配合开展评议。2024年10月至12月,配合开展领导评议和公众评议。
(四)开展自评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各责任科室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同时报送正向激励材料。
(五)参与集中考评。2025年2月底前,按照市效能办、市直政府绩效办统一部署,做好绩效同组互评、实地考评和同类复核工作。
(六)配合察访核验。配合做好市效能办牵头开展的察访核验活动。
(七)落实整改措施。全市绩效结果通报后,认真对照评估结果,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开展绩效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工作部署,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化思想认识,更加重视绩效管理过程,切实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基本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完成。
(一)严密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根据职能职责需要完成的其他重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定期调度等制度,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分管科室目标任务的组织协调,各责任科室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限。
(二)完善督办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目标工作台账,每季度研究分析绩效考评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跟踪调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对市国资委目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科室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按照反馈情况认真加以整改。对绩效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科室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放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上,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研究绩效管理的新办法,健全完善奖惩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注重绩效、讲求实效、创造成效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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