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2601-2017-00013
- 备注/文号:泉国资政治〔2017〕28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政治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16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蔡一平等同志兼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政治部
时间:2017-02-28 09:38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蔡一平等同志兼职的通知
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关于蔡一平等同志兼职的请示》(泉运集党务〔2017〕2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蔡一平同志兼任泉州市闽兴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委派林凌松同志兼任安溪县闽兴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请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泉州市国资委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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