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01-2601-2017-00059
- 备注/文号:泉国资政治〔2017〕203号
-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政治部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09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陈小芬同志兼职的通知
来源:市国资委政治部
时间:2017-08-11 11:58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市路桥公司:
《泉州交通发展集团党委关于陈小芬同志兼职的请示》(泉交发党委〔2017〕1号)收悉。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
陈小芬同志兼任泉州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泉州市国资委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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