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201-0200-2021-00093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办公室 | 文 号 | 泉国资办〔2021〕164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9-14 | ||
标 题: |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制度性文件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制度性文件的通知 |
各所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性文件管理,市国资委对截至2021年8月底现行有效的制度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国资委第13次委务会审议,现将废止失效的制度性文件目录和修改条款予以公布。
泉州市国资委
2021年9月14日
泉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95-28008990 网站标识码:3505000021 传真:0595-2800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