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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购买公务用车的审批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市国资委 [2020-06-01 16:27] 【字体:
 

申报主体

所出资企业

申报材料

(一)《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一式)。

(三)企业近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四)新设立企业购置新车,应附单位设立和机构人员核编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

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皆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依据

《泉州市国资委关于规范所出资企业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管理的通知》(泉国资产权〔2018〕192号)

相关表格

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

企业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

泉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

泉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使用公务用车专用牌号凭证

责任科室

泉州市国资委资本科,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712,联系电话:0595-28008992

办理期限

自受理(材料齐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备注

   附件:企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

          企业现有车辆基本情况表

          泉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审批凭证

          泉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使用公务用车专用牌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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